销售假“LV”皮具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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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6日08:57 解放日报 | ||||||||
本报讯(通讯员曹云)浙江临海人王正恳、王正明销售假冒“LV等著名商标的皮具,昨天被卢湾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1万元。 王正恳、王正明从广东等地购进大量假冒“LV”、“GUCCI”、“CHANEL”等名牌皮具,分别藏匿在南昌路和瑞金二路上的两处房子内,雇人伺机销售。今年5月,公安机关查获了这些假冒名牌皮具,经清点,共有5740件,价值33.4万余元。法院认定王正恳、王正明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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