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努力推进依法治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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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6日09:36 湖南在线-湖南日报 | ||||||||
周敦扣 今年上半年,党中央提出了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并要求全党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这一科学发展观。科学发展观的提出,揭示了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反映了我们党在经过20多年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后对发展问题的新认识,是我们党从新世纪新阶段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提出的重大战略思想。联系依法治省工作的实际,我们
执政为民、执法为民,是科学发展观的内在反映和要求。只有符合人民根本利益的发展,才是真正以人为本的发展;只有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益都得到了维护和实现,发展的成果才会真正惠及全体人民。我们在执政和执法思想方面曾有过不少教训,尤其是一些地方在处理经济建设中的具体问题时,往往忽视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忽视人民群众的意愿和承受能力,忽视运用法律手段调整和规范各种社会关系,最终不但不能使人民群众理解、接受和从中受益,反而侵害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还有一些部门在搞“执法治民”,把执法视为专门管理约束群众的手段,不时发生执法扰民甚至利用执法与民争利的现象,存在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的严重问题。这些,都是不顾人的全面发展的客观需要,偏离了执政为民、执法为民宗旨的表现。 组织开展依法治省工作的根本目的,在于促进执政为民、执法为民宗旨的落实。胡锦涛总书记曾指出,改革发展稳定的任务越是繁重,越要增强依法治国、依法执政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越要注重维护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依法处理和解决各种矛盾问题,引导和规范各种社会行为。我们应当认真贯彻胡锦涛总书记的指示,结合目前正在开展的依法治省4项工作,大力加强和改进执法工作,真正把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保证和实现人和社会的全面发展的观念和行动,付诸推进依法治省的进程之中。 依法治省的重点之一应是依法治“权”、依法治“官”。我们应当认清形势和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依法执政、执政为民的思想,注重依靠法制手段解决司法和行政执法权力运行中的各种积弊和漏洞,从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机制入手,从根本上防止司法和行政执法活动中各种腐败现象的滋生和蔓延。同时,要发动和组织群众参与依法治省实践,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在推进各项事业依法管理中的参与度,发挥人民群众在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方面的有力推动作用和监督保证作用,坚决制止和清除执法扰民、执法为利等为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不良现象。(本文作者系省司法厅厅长、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