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产权改制吞国有资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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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6日09:51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 11月23日,通州市全发彩印有限公司经理张某涉嫌贪污、偷税一案,已由通州市检察院正式向通州市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指控:2002年4月,现年42岁的通州市全发彩印有限公司经理张某利用担任通州市全发彩色印刷厂厂长的职务之便,趁该厂产权制度改革之机,为侵吞国有资产,将改制基准日2001年12月31日前销售给通州11个业务单位的价值307018.57元的印刷成品和纸张,
另经审查查明:1999年5月至2001年12月,张某担任通州市全发彩色印刷厂常务副厂长、厂长期间,违反税收法规,采取在账簿上少列收入,将该厂的销售和委托加工等应纳税收入列为该厂小金库收入的手段,三个年度偷逃增值税款共计68318.97元,数额巨大,已触犯刑法,构成偷税罪。(王志彬 施旭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