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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名读者来电声援金陵晚报记者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6日11:18 南京报业网

  【金陵晚报报道】《金陵晚报记者在溧水一村委会遭袭》报道在读者中引起强烈反响!从早上6点多钟开始,记者就陆续接到读者的慰问电话,其中又以来自溧水县的读者居多。

  难以置信!读者在电话里首先表达了惊讶。读者不明白,下午3点正是工作繁忙之时,怎么上洋村村委会成了打牌的聚集地?这帮人如果是普通村民何必跑到村委会来打牌呢?读者更是不明白,记者十分平常的拍照,即使反对也是可以用嘴巴提出来的,怎么要动手打人
,甚至还要扣留记者的物品!

  曾经接受记者采访过的溧水县晶桥镇一位张姓读者,表示要立即坐车赶到南京来看望记者。记者对张先生表示了感谢。张先生说,相关单位应该迅速查明事件真相,应该迅速对打人者作出处理!

  南京市公安局秦淮分局的数位民警,对于记者在整件事情的克制态度表示了赞赏。他们指出,从他们办案经验来看,如果当时记者还手的话,后果难以预料。记者拨打110是十分理智正确的行为。

  一些同行也纷纷向记者表示了关切。一位从业多年的资深记者,甚至向记者传输了如何避免冲突的技巧。记者在此向所有关心记者的读者朋友表示感谢。

  溧水县县政府的工作人员向记者保证,将尽快告诉记者处理结果。 金陵晚报记者 眭军杰

  江苏省优秀律师陈议和南京市十佳优秀青年律师王金宝等数十位律师,先后致电记者表示了愤怒和慰问。陈律师表示,袭击扣留记者的这帮人已经涉嫌刑事犯罪。《刑法》第238条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显然,上洋村村委会里的这帮人使用了殴打和语言侮辱的行为,应该被从重处罚。陈律师强调,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哪怕是一分钟,也要承担责任!

  人身损害专业律师王金宝表示,记者在正当采访过程中遭到如此待遇,这帮人的行为明显违背宪法的相关规定。他们暴力殴打记者直接造成记者受到伤害的后果,同时记者被打被扣留期间一直处于惊恐的状态,这显然已经对记者精神造成刺激。从这方面讲,这些人应该承担精神赔偿。

  南京金路律师事务所徐军和王权律师、当代国安律师事务所邓立新律师等律师在来电均指出,村委会应当承担管理不善的责任。 金陵晚报记者 眭军杰

  (编辑 丹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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