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毒瘾仍需劳教?吸毒者不服受罚,状告劳教委员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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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6日16:06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本报讯尿检呈阳性、警方认定曾经“多次吸毒”的张某被强制戒毒,并处以两年半劳教。但张在戒毒所既不犯毒瘾,体检报告也认为其“没有戒断症状”。于是,他认为这次是无端受罚,一纸诉状把广州市劳教委员会告上法庭。去年11月18日,广州海珠公安分局的民警发现张某曾多次吸毒,于是将其带回派出所进行尿检,结果为阳性。于是,警方认定其“复吸”,并作出“强制戒毒三个月”并处劳教两年半的决定。接到劳教处罚决定后,张某和家人都无法接受,将劳教管理委员会告上法庭。越秀区法院今年9月以理由不足,驳回诉求。张
(金陵/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