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猪肉不得使用字盘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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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7日08:05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记者昨日从省、市质监局获悉,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国家质监部门、工商部门联合颁布《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将从12月1日起正式实施。办法对零售商品计量器具、结算的方式、核秤的方法、计量监督等进行了详细规定,今后消费者发现商家违规操作的可向执法部门举报。 据介绍,《办法》将适用于以重量结算的食品、金银饰品等零售商品的销售以及对其
记者了解到,目前,南京市质监部门已将《办法》在超市、农贸市场、餐饮饭店等场所张贴,让消费者充分了解具体内容。质监部门将在《办法》正式实施后,组织对零售商品进行计量监督检查,对短斤少两、利用计量作弊手段欺骗消费者的不法行为,要严肃处理,切实保证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石小磊袁建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