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面法官热心肠———记松江区法院女法官傅月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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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7日10:04 东方网-文汇报 | |||||||||||||||||
文/本报通讯员周平本报记者徐亢美
不到18岁的赵某从湖南来沪打工后,在钻床操作中发生工伤事故,造成六级伤残,从此失去右臂。他所在的公司因他未成年,没给他办理综合保险,使他失去了社会保障,而公司又拒绝支付伤残补助金。失去右臂的赵某身心受到双重打击,陷入无助境地。为了生存,他走进法院打起了官司。 承办此案的傅月琴见到了情绪低落的男孩后,慈爱之心油然而生。她查阅大量相关法律法规,并及时安排开庭查明案情,一个月后,这起案子就有了判决结果:孩子所在的公司承担伤残补助金、护理费等共计12.7万余元人民币。结案后,傅月琴又多次与少年谈心,鼓励他直面现实,树立生活的自信。 案后还在为当事人奔忙 前不久,傅月琴承办了乔某等7人状告上海某皮件公司一案。原告7人认为,他们进这家皮件公司工作的时间是1992年,而皮件公司将他们作为1999年进单位的,少交纳了他们7年的社会保险金。但是,他们对何时正式进单位,缺乏有力的书面凭据。 而被告皮件公司却出具了一家职业介绍所的介绍信,其上载明:原告7人由1995年介绍来皮件公司工作。法院最后根据双方举证情况,以介绍信的时间来认定原告7人进单位时间。结案后,傅法官的心静不下来,她想法律认定的事实与客观事实之间很可能存在差异,应该把这件事办得完满一些。傅月琴在奔忙了一番后,皮件公司被说服了,在案外给予7名原告工人各补偿了2500元人民币。 “审判不仅要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还要尽可能地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傅月琴这么说也这么做。 记者点评:法庭上不动声色,是法官的职业需要,在一抹“冷色调” 的背后,法官傅月琴充满了对普通劳动者的感情,在这份感情的驱动下,她不仅运用了审判的职能,还充分运用了一个法官的影响力,弥补审判的不足,将劳动者的权益保护到最大限度。扶助弱者是人道主义的表现,也是法官应该具备的仁慈。热心肠法官傅月琴用实实在在的工作体现了司法为民的理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