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名黄网站“站主”昨被宣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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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7日10:45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合肥晚报本报讯昨天,四名色情网站“站主”分别在合肥高新区法院、合肥中院、合肥庐阳区法院被一审判决,本报11月16日曾报道过他们的庭审情况。这四名被告均被判犯有传播淫秽物品罪,其中受刑最重者是一名未成年人,为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3000元。 判决书认定其将384部淫秽影视文件链接到自己的网站上,公开发布供上网人员浏览,点击人数高达2919613人次。他还通过互联网申请了短信业务合作,凡是浏览他的网站的上
(胡权明 石莉) (来源:合肥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