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街保安殉职续:保安公司欲为殉职保安请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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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7日17:45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记者王蔷)记者今天了解到,闹市口5车连撞的死伤事故发生后,保安公司正准备为殉职的保安员陈清中申请追认荣誉称号,但称号具体名称还待确定。据了解,此前曾有一名因公殉职的保安员被北京市政府追认为革命烈士,两名受伤保安员被追加首都优秀保安员和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称号。 昨天下午,保安总公司的领导将陈清中已经殉职的消息正式告知了他的父母,而此前
陈清中的父母都只有40多岁,而陈清中是他们的独生子,来北京当上保安员还不满一个月,在闹市口路口当交通协管员也只有9天。 据了解,对陈清中殉职的善后问题,目前正在商讨中。陈清中目前只上了工伤和基本医疗保险,没有商业性保险,因此从保险方面获得的赔偿金应为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3项。目前市保安总公司和公交分公司正在积极与社保机构接洽,进行保险理赔。据悉,保安家属还将通过法院追究肇事责任人的民事附带赔偿责任。 陈清中因公殉职后,驻西城交通支队保安队的保安员们心里都形成了一定的压力,有些保安员私下表示,今后不想再管行人的交通违章行为。事故发生后的第二天中午,市保安总公司公交分公司领导为保安们做了安抚性心理辅导,提出今后应加强自我保护能力,注意自己的安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