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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岁小老大屡犯劫案被重判团伙5人中4人父母离异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7日19:07 东方网

  东方网11月27日消息:11月26日,市桥西区法院进行公开宣判,15岁的少年刘金因抢劫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和他一起被判刑的还有四个同龄伙伴,这五名犯罪少年中,有四人父母离异。

据审理,五少年属于一个抢劫犯罪团伙,他们曾经在石家庄一些繁华地段,多次持刀抢劫,他们还曾冒充公安派出所工作人员,以查身份证为名,持刀威胁一名市民,抢劫2100元。法院经审理认为,他们五人的行为已经构成抢劫罪,并且,有多次犯罪和冒充民警军警等从重处罚的情节,鉴于他们年龄都未满18岁,综合考虑,分别对其判刑8年至12年。

据检察官介绍,刘金等五人中,四人父母离异,他们原籍在四川、陕西、河北沧州等地,都是早早辍学出来打工,其中刘金是这伙人的头目,他12岁就混迹于社会,开始在广州,后来到了石家庄,手中聚集了一些流浪少年,甚至还有一名30多岁的男子也听命于他,还交了一名20多岁的女朋友,他们在石家庄市城郊接合部租房居住,伺机在街头寻找目标抢劫,抢劫到的钱交到刘金手里,然后由他分赃,到录像厅、饭店挥霍。在被抓获之后,虽然办案人员多次跟他们的家长联系,但是,直到判刑这一天,五少年中没有一个家长到石家庄来看望他们,也没有一个监护人为他们聘请律师,最后,全部是法院指定律师,为他们进行法律援助。

听到自己要服刑10年的消息,15岁的陕西少年郭力流泪说,他上六年级时,父母离婚,他被判给妈妈,妈妈又改嫁了,家庭的变故对他打击很大,他决定自己一个人出来找工作,就独自来到石家庄,在火车站认识了刘金等几个人。他曾在饭店打工,但没拿到工钱。后来,他就跟着这群人一起混,靠抢钱生活。他泣不成声地说,“妈妈知道了我被抓的事,打电话时说来看我,可到现在也没来。”

宣判后,只有一名少年表示要上诉。

据办案人员介绍,近年来,少年犯罪呈低龄化、暴力化趋势,其中,家庭变故对他们的性格影响很大。尤其是离异家庭中,平时孩子得到的关心不够,因受不了冷漠而出走,各方面还不成熟,极易走上犯罪道路,而一旦犯事,家长又大都对孩子失望,持放弃态度。有关人士呼吁:离异家庭的未成年人教育问题,值得整个社会关注。

 
 
 
作者:选稿:冯秋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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