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尽力隐瞒药厂“义诊”揭穿 绝症老人很“受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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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8日02:14 济南时报 | ||||||||
时报11月27日讯(记者孙华)六旬老人吕先生因患胃癌于两月前做了手术,其家人与相关医生未向老人透露真实病情。不料今天他在泉城广场接受一卖药商家所聘医生的“义诊”时,被告知患有癌症。老人精神受到打击并埋怨家人对其隐瞒。老人的家人则对“义诊”医生的做法极为不满。 老人的女婿孙先生告诉记者,其岳父被查出患有胃癌后,他们对老人说只是得了胃炎
今天,记者拨通了省肿瘤医院医生张辉的电话。他说,《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医疗机构应当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但是,应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 张辉说,“绝症”是一个让人恐惧的字眼,医生一般不会将实情直接告知病人,而是如实告知其亲属,这主要是从病人的心理承受能力方面考虑的。 山大医学院教授肖中远认为,目前为止,我国还没有就“病情告知”事项形成一个比较完善的制度。现在,医生最好要让患者知道身患何病,又要注意把握告知病情的时机和技巧。如对于情绪比较稳定、心理素质比较好的病人,医生可以讲得多一点;而对心理脆弱的病人,医生往往将真实病情告知其家人。但原则只有一条,就是最大限度地保护患者利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