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员起“内讧”三名女同事重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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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8日09:42 每日新报 | ||||||||
张北曹家平张津隆 新报讯【记者张北通讯员曹家平张津隆】一家夜总会的女服务员因琐事与女同事发生争执,并迁怒劝架的另外三名女同事,在持水果刀捅伤四名被害人并造成三人重伤的恶劣后果后,被告人也因自己犯下的罪行被判处十年有期徒刑。昨天上午,被告人因不服此判决结果提起了上诉,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将于近期开庭审理此案。
法院经审理查明,今年26岁的被告人渠某与被害人贾某、王某、刘某及伊某均是本市河西区友谊路某夜总会的女服务员,其中贾某与刘某年仅17岁。今年5月25日零时许,被告人渠某在该夜总会休息室内,因琐事与女服务员伊某发生口角,并相互厮打。此时在场的被害人贾某、王某、刘某等人进行劝阻,并随渠某、伊某到该夜总会门外“解决问题”。期间,被告人渠某乘人不备,从手包中取出水果刀将伊某、贾某、王某、刘某的身体多处刺伤。后经群众报案,民警赶至现场将被告人渠某抓获归案。经鉴定,被害人贾某、王某、刘某的损伤程度均为重伤,另一被害人伊某的伤情为轻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