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一公司老板“转让土地使用权”诈骗4000多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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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8日11:37 云南日报 | ||||||||
云南日报网 新华社西安11月27日电(卢华、卢婷婷)西安一公司老板以“转让土地使用权”为诱饵,采取签订合同,收取“预付款”手段,诈骗3家公司4693万元资金。西安警方日前破获这起特大涉嫌系列合同诈骗、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案,犯罪嫌疑人崔省利已于24日被依法批准逮捕。
今年4月21日,西安明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西安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报案称,健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崔省利在已将71.82亩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单位的情况下,于2001年8月29日以将这块土地使用权转让该公司为诱饵,签订转让合同,以收取“预付款”为名,诈骗其资金1493万元。其后,在两年多时间里,明威公司多次催促崔履行土地转让合同,但其以种种借口拖延并不办理过户转让手续。在此期间,明威公司发现,崔的公司此前已与其他企业签订了土地转让合同,并收取“预付款”,并在与明威公司签订合同后,还与上海一家企业签订土地转让合同,并收取“定金”2000万元。专案组于10月18日18时在西安丰登南路将崔抓获归案。 警方经查证落实,健飞公司法人代表崔省利在4年的时间里,先后用同一块土地,以不同形式与天力、明威、爱家等三家公司签订合作转让协议,从中骗取了预付款和定金共计4693万元。所签合同无一履行,且拒不退款。健飞公司法人代表崔省利以非法占有三家公司预付款和定金为目的,虚拟事实,隐瞒真相,将同一块土地多次转让,已涉嫌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合同诈骗罪。该公司副总徐某因涉嫌窝藏包庇罪同日被批准逮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