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孤老孤儿孤残登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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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8日11:53 今晚报 | ||||||||
河东区一老年人问:我住河东区中山门,请问办理孤老、孤残和孤儿登记的程序? 河东区民政局答:凡具有本区常住非农业户口,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及无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人的,可向户口所在地街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同时须提供:户籍所在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本人家庭财产情况;旁系亲属能否供养、是否继承财产的证明。
街办事处对申请人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初审意见上报区民政局社会科。区民政局对符合申请条件的予以批复登记,并办理公证手续。申请人自批准当月起享受国家规定的待遇。街办事处、居委会在区民政局指导下,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提供日常服务或妥善安置。姜艳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