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年拜出了一场官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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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8日15:20 千华网-千山晚报 | ||||||||
千山晚报消息(杨力记者王兰)到舅舅家拜年,可赶上表姐的首饰不见了,由此背负上了“小偷”的名声……26日,记者从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这起名誉权纠纷案已经终结。 据介绍,今年23岁的李某家住台安。2002年2月18日(农历正月初七),他带着新婚妻子到同村的舅舅家拜年。当日下午1时左右,李某在家里接到舅舅家表姐王某的电话,称其
拜年却被弄到了派出所,李某备感屈辱,但考虑到是亲属,只好打掉牙往肚子里咽。可接下来发生的事儿令他不得不动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原来,王某找不到首饰,铁下心认为是李某两口子拿走的,便和母亲、弟弟通过打电话或到亲属家等方式散布首饰被二人偷走的谣言。 一时间,李某夫妻成了亲属眼中的“贼”,很多不知真相的亲属经常挖苦他们。万般无奈,夫妻二人将舅母、表姐、表弟告上法庭。 2003年11月15日,台安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李某的舅母和其女儿、儿子立即停止对李某夫妻的名誉损害,并于判决生效后5日内在亲属范围内向二人赔礼道歉。同时赔偿李某夫妻二人精神损害抚慰金各1000元。宣判后,王某等三人均不服,上诉至市中级人民法院。今年11月23日,中法再审后驳回了王某的上诉请求,维持一审判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