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送不走的孩子统一安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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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9日10:12 南京报业网 | ||||||||
【金陵晚报报道】 昨天,记者从南京市救助站了解到,每年到该站接受救助管理的儿童中有10%无法送回,须由民政部门统一安置。 据了解,从去年10月到今年10月,南京市救助站共救助儿童300多名,这些孩子中90%可以通过多方努力送回原籍,剩下10%实在找不到家和亲人的,只能等到年底通过民政部门统一安排。
近日,国家民政部拟订出台了我国首部《流浪儿童救助管理规定》,该规定明确指出流浪儿童的父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救助站有关负责人表示,这将对流浪儿童的救助带来帮助。 金陵晚报记者姚媛媛通讯员陈斌 (编辑 丹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