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联手以合伙做生意为诱饵狂骗200万元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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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9日13:20 江南都市报 | ||||||||
本报新余讯 张丽、记者刘健报道:一对夫妻联手行骗,4年中行骗4城市,诈骗钱财200余万元。近日,新余市中级法院依法审理了这起重大诈骗案,一审判处被告人刘萍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力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夫刘江林则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10万元。 刘萍是龙南县无业人员。1999年6月至2000年8月,刘萍与丈夫刘江林联手,分别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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