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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人搬家 桌下钞票标本失踪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30日01:14 法制晚报

  本报讯 请搬家公司搬家,压在桌下的百元人民币标本却不翼而飞。搬家工人称:“我真没拿!”

  昨天,家住丰台区青塔小区的王女士请搬家公司搬家。在搬家过程中,工人一个劲按兜,引起了王女士的注意。王女士看了一眼压在方桌下面多年的人民币标本,发现三张百元标本只剩两张。她问工人有没有看到。“我真没拿。”工人说。她告诉工人:“那是标本不
能花,要拿了就还给我。”工人一直不说话。王女士说,这些人民币标本是她收藏多年的。

  大地律师事务所的赵卫东律师说,遇到此种情况,事主不要慌,应先留住工人,然后报案,拿到证据再与其公司解决此事。如果这标本真是搬家工人拿的,那就是盗窃。赵律师说,选择搬家公司应尽量选择有一定知名度的公司,搬家前应签订协议。发生财物损失,应由搬家公司承担责任。

  作者:姚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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