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岁少女搭乘黑车被司机带至洗浴中心两次强奸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30日02:00 新京报 | ||||||||
本报讯 (记者李欣悦)17岁的少女何某搭乘一辆“黑车”时,遭到抢劫和强奸。日前,“黑车”司机金福元被北京市一中院以强奸罪、抢劫罪终审判刑15年。 据何某回忆,今年6月7日17时许,她在积水潭地铁站搭乘了一辆紫红色吉利牌“黑车”前往昌平,当时车上共有三个男子。
发现小何身上没有多少钱后,他们说:“跟我们去吃饭,不许去报警。”在南口镇一洗浴中心,何某两次被“司机”强奸。 6月9日,何某向警方报案。金福元很快被抓获归案。经警方调查,24岁的金福元是河北省滦平县农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