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厦原总经理被控滥用职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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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30日02:11 北京娱乐信报 | ||||||||
信报讯(记者彭信琼)北京华川经济贸易开发公司(即四川大厦)原党委书记、总经理鲍鸿玺,因涉嫌私自以公司名义为一家酒楼担保贷款共计1170万元,致使国有资产损失200多万元。 昨天上午,鲍鸿玺在市一中院接受审讯。
1998年,华川公司将一座二层楼以每年100万元的租金,租给北京陈川粤饮食服务公司开酒楼。鲍鸿玺怕陈川粤大酒楼交不起租金,便以华川公司名义,私自为该酒楼提供银行贷款担保共计1170万元。陈川粤大酒楼因在全国过度扩张连锁店,资金出现问题,于2001年倒闭。陈川粤大酒楼倒闭后,有200多万元贷款无法偿还。银行为此将该酒楼告上法庭,并追加贷款担保方华川公司为被告。 公诉机关指控,鲍鸿玺私自向酒店违规提供贷款担保,使国有公司损失259.7万元,构成了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当公诉人询问这笔贷款担保为何不经公司集体讨论时,鲍鸿玺没有正面回答。他说,华川公司虽然在行政关系上归四川省政府驻京办事处管辖,但在经营上有完全的自主权,可不向办事处汇报。 检方在调查中发现,此案另涉及华川公司财务部负责人税某。税某曾受鲍鸿玺指使,伪造公司处于赢利状况的虚假证明,取得银行信任,从而达到担保贷款的目的。此前,税某被西城区法院以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