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装潢“要不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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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30日02:12 新闻晨报 | ||||||||
记者诸达鹤 晨报讯时至年终,昨天,市消保委和市装饰装修行业协会联合发布消费警示,提醒市民在选择装潢公司时提防装潢公司老板年关时卷款逃跑,装潢时注意“五要五不要”。 据市消保委统计,今年前10个月共受理家庭装潢投诉1528起,比去年同期上升了20%
要选择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正规装潢公司。 要选择知名度较高、规模较大的装潢公司。 要选择诚信度较高、合同履行能力较强的装潢公司。 要选择采用《上海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示范合同》的装潢公司。 要时刻与装潢公司保持联系,支付装潢款时不要无故提前支付。 不要轻信装潢广告。用户最好到施工现场实地勘察。 不要迷信低价装潢。有的企业以免管理费、材料费市场最低价,人工费打折等低价为诱饵,一旦成交,采取粗制滥造、中途加价等手法坑害用户。 不要轻信“君子协定”。一旦出现纠纷,会因缺乏书面证据而无法解决。 不要找马路游击队。 不要找不可靠的挂靠公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