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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非法烟花生产奖20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30日02:39 燕赵都市报

  本报保定电(记者国风)眼下又到了烟花爆竹生产和销售高峰期,保定市公安局日前发出通告,对检举揭发烟花爆竹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储存等行为者,给予一定奖励。

  举报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非法销售、运输,经查证属实的,给予举报人500-1000元人民币奖励。举报非法生产、储存烟花爆竹,经查证属实的,给予举报人500-2000元人民币奖励;举报非法销售、运输烟花爆竹,经查证属实的,给予举报人500-1000元人民币奖励。举报
烟花爆竹销售单位和网点违规购进、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经查证属实的,给予举报人500-1000元奖励。对举报重大案情、多次举报属实的给予重奖。举报电话为0312-3071100-2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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