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妇之夫残杀同居女友 请来弟弟帮忙分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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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30日04:52 重庆晨报 | ||||||||
本报讯(记者 肖玉 实习生 蒋文婕) 深夜,暴雨如注。一名男子从土里刨出一具年轻女尸,他把人头割下来,埋到了50米外的山坡上。 昨天,市一中院开庭审理了这起骇人听闻的杀人毁灭证据案。站在被告席上的丁某,被检方指控杀死了他的同居女友。检方同时指控他的弟弟帮忙分尸灭迹。
用石头砸死女友 丁某在法庭上交代,从去年10月开始,还没离婚的他和女朋友吴某开始同居。吴某没有结过婚,同居不久,她即要求丁某离婚与自己结婚。丁某却不想离婚,“我有家有老婆,夫妻感情还好。吴某性格也不好,常常乱发小姐脾气,没有工作,花钱还大手大脚。我不想和她结婚。” 他说,吴某曾找人威胁他,并多次到他的单位又哭又闹。今年6月29日晚上,丁和吴吃完晚饭,来到人和镇的山坡上散步。吴再次要求和丁结婚,还打了他两耳光。喝了酒的丁捡起两块石头,砸向吴的脸部。发现女友断气之后,丁慌忙用石块把吴埋了。 兄弟俩涉嫌分尸 丁某说,第二天早上,他把杀人的事告诉了弟弟。弟弟出主意说,只要把吴某的头割下来另埋一个地方,就没人知道死者是谁了。今年7月2日凌晨2点,两人冒着暴雨再次来到山坡,凭着记忆把尸体挖出,并割下头部,埋在距身体50米左右的地方。 死者家属索赔25万 法院同时审理了附带的民事赔偿,死者的家属提出了丧葬费、交通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近25万元的赔偿要求。 然而,法庭上,吴某的母亲失声痛哭:“我一分钱也不要,我只要看着他们两个和我女儿一样死。”该案将择日宣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