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吞公司525万元港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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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30日06:58 深圳商报 | ||||||||
侵吞公司525万元港币 一公司经理与同伙各获刑10年 【本报讯】(深圳商报记者刘良龙通讯员张敏徐晓光)一公司经理焦某利用赴香港办事的机会,伙同公司司机孙某一起侵吞公司现金525万元港币,分赃后畏罪潜逃,最终东窗事
现年25岁的被告人焦某系深圳某实业公司行政部经理。2003年12月24日上午,公司安排焦某从财务部领取了现金支票到香港办事,焦某乘机与公司司机孙某一起商定侵占公司资金的计划。当天中午,焦某持支票到中国银行香港中银大厦分理处提取了现金港币525万元,并于当天下午赶回深圳与孙某会合。随后,焦某将其中的10万港币交给其女友王某,孙某则将其中10万港币交给女友张某。此外,焦某、孙某还将部分赃款兑换成人民币后一起到广州进行了分赃。次日,同案人田某受焦某、孙某之邀,到广州与焦、孙二人会合,焦、孙二人购买了小轿车与田某驾车到清远、西安等地游玩。2004年1月,焦某与孙某分赃后分手。焦某借给田某10万元人民币并让其帮忙隐藏其余赃款。1月23日,焦某、田某在河南偃师宾馆被公安机关抓获,同时缴获部分赃款赃物。2月6日,孙某在上海落网。 作者:深圳商报记者刘良龙通讯员张敏徐晓光 发表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