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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人称巨款丢失宾馆说并无此事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30日06:58 深圳商报

  客人称巨款丢失宾馆说并无此事

  “3万元不翼而飞”引发争议

  【本报讯】(深圳商报记者李博)11月28日上午,从广东吴川来深圳做生意的凌先生通过热线电话向本报投诉,他当天凌晨回到租住的宝安区前进宾馆时,发现宾馆将他的房间
租给了别的客人,房间里的东西都丢了出来,3万元钱也不翼而飞。当天下午,记者到宝安区找凌先生和前进宾馆进行了采访。

  住客:三万元不见了

  凌先生介绍说:他11月8日与妻弟龙先生一起入住宝安区前进宾馆,标准间房价是100元,同时留下押金100元。11月28日凌晨2时40分,他与龙先生回到前进宾馆,前台服务员小姐拦住他们说:你们的房间已租给别人了,你们的私人用品在这里。凌先生说:“我房间枕头下面还有钱,可不可以取出来。”服务员小姐说,里面已住了客人,不可以。并叫凌先生上午9时再来解决。但凌先生早上9时再来时,宾馆不再理睬他。

  宾馆:客人主动要求换房

  之后,记者与凌先生来到前进宾馆,这时龙先生也赶到宾馆。前进宾馆前台经理甘世坤先生接待了记者。

  甘经理证实,凌先生和龙先生是11月8日入住前进宾馆的,住在615房间。11月27日下午4时许,龙先生和一男子提着行李从楼上下来,对前台服务人员说“晚上我可能有个朋友要来,如果他来了就给安排一个新房间,把原来的房间换掉。”虽然龙先生的朋友没有来,但服务员还是给留了603号房间,并把凌先生和龙先生原来住的房间清理后,安排给新来的客人。在凌先生原来住的615房间里只清理出两件衣服、一个手机充电器和一把水果刀,根本没有发现所谓的3万元钱。

  随后,甘经理又带记者和凌先生、龙先生一起找到当天值夜班的服务员伍小姐。伍小姐表示:603号房间一直给凌、龙两人留到凌晨2时,后来才安排给了别的客人。28日凌晨2时40分,凌、龙二位回到宾馆,当服务员告诉他们原来的房间已租给别人时,凌先生并没有说3万元钱的事,只是说“假如我房间里面有几千元钱怎么办?”

  伍小姐强调:凌先生当时说的是“假如”,而不是3万元钱。见没有房间了,凌、龙就走了。到了凌晨6时,他们又来到宾馆,这时才说原来房间枕头下面放有3万元钱。

  住客无证据表明自己丢钱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凌先生和龙先生并未因3万元丢失而表现出着急的样子,而他们也拿不出充足证据证明自己丢了钱。凌先生说自己曾报警,但110和当地派出所都未派人到场。

  作者:深圳商报记者李博 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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