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城住房建设强制节能 违者将课以重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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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30日07:24 荆楚网-湖北日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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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1-3007:24:05)荆楚网消息(湖北日报) 记者涂亚卓、实习生林晶报道:明年起,武汉市将对新建和改扩建的居住房屋实行强制节能。昨从武汉市建筑节能办公室获悉,今后,不按节能要求建房或弄虚作假者,将被处以100万元以下罚款。 武汉夏热冬冷,由于许多建筑围护结构、使用材料不合理,使得大部分住宅通风不良、热岛效应突出,不仅住户不舒服,而且能耗大。据统计,该市居民住宅用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三分之一以上。为降低建筑使用能耗、提高市民生活质量,该市决定参照建设部《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明年起严格执行该部的《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监督规定》。 武汉市要求,项目竣工验收时,建设单位应同时对建筑节能达标情况进行验收并备案;销售新建住宅时,销售人员应提供节能说明,注明建筑物已采取的节能措施。 《规定》称,建设单位明示或暗示设计、施工单位违反《标准》的,将处以10万元以下、50万元以上罚款;监理单位将不合格建设材料按合格签字的,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并降低资质等级或吊销资质证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