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来哈五万安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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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30日07:38 哈尔滨日报 | ||||||||
本报讯(记者黄明辉)根据哈尔滨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规定,对外地来哈购房定居并调入市属单位工作的硕士、博士等高级人才,分别按2万元和5万元标准发放安家费。上述引进人员到党政机关工作的,安家费由同级人才发展资金负担;到企事业单位工作的,由同级人才发展资金和用人单位各承担50%。 据悉,我市引进高层次人才的主要优惠政策还包括:对出站后调入市属单位工作的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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