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艾滋病救助政策即将出台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30日07:38 哈尔滨日报 | ||||||||
本报讯 (衣晓峰)记者从黑龙江省卫生厅获悉,明年全省13个地市将全部建立艾滋病监测哨点,并全面摸清艾滋病流行情况。 省卫生厅近日发出的通知指出,12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将正式实施,各地要严格加强对传染病的预防、监测、预警及控制,并依法对传染病疫情进行报告、通报和公布。
通知要求,有关各部门应尽快出台有关艾滋病的免费抗病毒治疗、免费咨询检测、免费母婴阻断和艾滋病患者生活、子女上学等一系列救助政策。 通知还指出,我省已进入出血热高发季节,我省宿主动物种类繁多,地形、地貌、地理景观复杂,适合于各种鼠类栖息、繁殖,致使出血热发病率居高不下。各地要广泛开展疫苗接种工作,加强宿主动物和人间疫情监测,严防疫情发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