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识一月结了婚 结婚一月又离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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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30日08:36 重庆商报 | ||||||||
本报讯(记者汪君邱旭通讯员张华)一对年轻男女认识一月后就结为夫妻,可一个月后,妻子认为丈夫用情不专,被惹怒的丈夫愤而起诉提出离婚。日前,永川市法院认为其离婚理由不充分不予支持。 据永川市法院称,今年7月,永川人郑伟与前妻离婚后和未婚女子陈娜恋爱。一个月后,自觉感情融洽的两人迅速登记结婚。婚后,陈娜无意发现郑伟与前妻经常联系。陈认为丈
法院审理认为,双方系自愿结婚,夫妻关系不应因这种生活小事受到影响。故依法对郑的要求予以驳回。(来源:重庆商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