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窨井盖被判危害公共安全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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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30日08:48 安徽在线-安徽商报 | ||||||||
本报讯(记者孔华实习生范琼琼)日前,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张亮、李军、王明、赵小全、孙景民(均系化名)等五人盗窃水表井盖及窨井盖一案以危害公共安全罪作出终审判决。 自2004年2月中下旬起,张亮等五人多次从铜陵市的一些居民区、人行道及非机动车道上撬开并盗走水表井盖和窨井盖,然后将赃物转手陈明贵,从中获取赃款价值人民币13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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