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女中学生投毒案”后续——投毒女生重返校园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30日09:49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本报郑州讯昨日,记者从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15岁的女中学生小玲(化名)曾因投放危险物质罪一审被判5年有期徒刑,近日她收到了二审判决:改判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离开校园五个多月的小玲,现已重返校园。

  现年15岁的小玲是郑州某中学的学生,由于性格内向,平日在学校里少言寡语,常受到同学小琛的欺负。今年6月2日中午,小玲到学校门口的文具店里购买了一袋酸乌梅带回家
中。午饭后,她将鼠药粉末加入酸乌梅袋中。下午2时许,小玲来到学校,趁人不备,将该包酸乌梅放入同学小琛的桌斗内。次日早上8时许,小琛、小娜等五名同学食用了有毒的酸乌梅之后,相继出现了呕吐等中毒症状,后被送往医院抢救,均脱离了危险。6月4日,小玲被传唤至公安机关后如实供述了上述事实。

  二审法院认为,小玲的行为已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但鉴于其犯罪时不满16周岁,属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又系在校学生,并具有自首情节,且未造成严重后果,归案后有悔罪表现,依法应当从轻处罚。因此,对小玲改判了缓刑。

  (记者 赵珊)

  线索提供 红霞 杨中林


 
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深圳健力宝获中超冠军
意甲德比言和
2005中国国际时装周
广州车展美女图450张
经典两厢车狂热贴图
家居家装实用图库
北京打折楼盘信息汇总
娱乐风月图鉴
刘翔自传:我是刘翔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