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刨锛恶魔”一审判死刑(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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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30日09:55 沈阳今报 | ||||||||||
首席记者隋冠卓 今报讯 昨天,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刨锛恶魔”曲永杰死刑。 2004年2月27日,因涉嫌抢劫、盗窃、故意杀人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对于检察机关的指控,他对其中的4起提出异议,并声称管教诱供。法院审理后认定曲永杰从2002年12月开始到2003年11月间,共作案21起,重伤4人、致死2人,抢劫物品价值3万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曲永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手段多次抢劫公民财物,并致2人死亡、4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盗窃公民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同时系累犯,虽然在公安机关有自首情节,但其抢劫行为十分恶劣,应从重处罚。昨日,市法院以抢劫罪和盗窃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曲永杰死刑,同时附带民事赔偿47万余元。曲永杰当庭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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