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赃3100元打了"金饭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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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30日09:55 沈阳今报 | ||||||||
刘秀海记者张浩今报讯“我这是自己砸了自己的‘金饭碗’呀!”一名每月有1000多元工资收入的铁路道口员,把发财梦寄托到了铁路沿线的钢轨上……近日,沈阳铁路中级运输法院分院对盗窃钢轨得赃款3100元的被告人黄某作出终审判决,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2000元。 已届中年的黄某本是沈阳铁路局某工务段道口工区道口员。看着身边一个个朋友都买
一天,黄某在道口沿线值勤时,发现铁路沿线闲置着很多钢轨没人看管。 经过几次踩点,今年7月16日晚8点,黄某同杜某(在逃)预谋后,带着雇用的焊工、装卸工及租用的汽车,在沈阳铁路局管内东柳树车站侧二线报废的线路上,共盗窃钢轨18根,价值人民币16268元。随后卖到物资回收公司销赃获得赃款人民币10500元,被告人黄某分得赃款人民币3100元。 事后,黄某再次到铁路线上准备盗窃钢轨时,被守候在此的铁路警方抓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