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岁小伙先嫖娼后抢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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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30日09:55 沈阳今报 | ||||||||
记者张浩今报讯年仅18岁的高某,因受不良书刊和录像的影响去嫖娼,事后又用弹簧刀将三陪小姐扎成重伤,洗劫钱款后外逃4年。昨天,高某被沈阳铁路警方抓获。 昨天凌晨3点,广州至沈阳北 T93次列车运行至锦州站时,乘警在对列车例行检查时,在16号车厢将犯罪嫌疑人高某抓获。
看上去还是满脸稚气的高某交代,他家住通化市,因受社会上朋友的影响,经常看一些不良的书刊和黄色录像,被录像中不堪入目的画面所吸引。2000年4月的一天晚上,黄某在一家夜总会碰见了卖淫女金某,将其领回租借的平房内。 第二天早晨,金某向高某索要1000元钱。无经济来源的高某顿时傻了眼,只掏出了300元钱,金某不依不饶,威胁说要打电话告黄某强奸她,并大声地叫嚷着。 怕闹出事的高某想,只有行凶才能摆脱金某的纠缠。他一边敷衍金某,一边从床头柜里掏出了一把弹簧刀,朝金某腰部连刺三刀,致其当场倒在血泊中。高某又将金某衣兜、包中的800多元钱、手机一部和首饰搜走后潜逃。 目前,沈阳铁路公安处已将犯罪嫌疑人高某拘留,拟移交案发地公安机关解回处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