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公示闹笑话 15岁已婚又买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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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30日10:31 浙江在线 | ||||||||
出生于1989年的人既有配偶,又申请了经济适用房,有这样的稀奇事吗?昨天,细心的厦女士向12345反映,某媒体刊登了经济适用房初审公告,其中一户人家公布的夫妻俩身份证号显示,女方为1973年出生,男方为1989年出生。“难道15岁的男子就已登记结婚了,这也太离谱了吧!”厦女士提出质疑。 “经济适用房的审核相当严格,房改办提供给媒体的信息是不会错的。经济适用房初
“即使是媒体刊登错误,诸如身份证号这样的基本材料,房改办的留底资料也是绝对不会错的。”史女士说,媒体的公示及初审通过并不意味着被公示对象最终入选。接下来还有几道详细审核及最后公示,公示期间广大市民若发现有与事实不符或者申请人不符合购房条件的情况可向杭州市房改办反映,房改办将记录在册并会同有关部门进行重新审核。来源:今日早报 作者:见习记者 舒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