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车挨“酒鬼”打,还手成罪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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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30日10:55 南京报业网 | ||||||||
【南京日报报道】(通讯员 秋砚 记者 帅勇)因对方酒后驾驶造成两车相撞,货车司机下车说理却挨了打。货车司机报警后,仍被醉酒司机纠缠不休,无奈之下被迫还手。没想到这一拳,却把他推向被告席。日前,栖霞区法院对此作出一审判决,这名货车司机被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半。 今年30多岁的陈强(化名)是栖霞区一名个体驾驶员。今年2月15日中午,陈强驾车运
见王军胡闹,陈强有些沉不住气。推拉中,他一拳打在了王军的脸上,王军当即受伤倒地。经医院诊断,王军头部枕骨骨折,经法医鉴定,王军伤情属重伤。事后,交警部门对此次事故作出责任认定,酒后驾车的王军负全责。陈强将王军打伤后,随后投案自首。不久,陈强被检方以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 法院经审理认为,陈强对王军的一般性侵害实施的打击行为,从手段和后果上都明显超过了必要限度,属于防卫过当,构成故意伤害罪。考虑到陈强能主动归案,且认罪态度较好,故作出从轻处罚。 (编辑 云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