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犬住院“病故”,主人状告医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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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30日10:55 南京报业网 | ||||||||
【南京日报报道】(通讯员 陈召局 姜瑾 记者 朱晓露)心爱的宠物狗被送入宠物医院后不治身亡。狗主人为此将医院告上法院,索赔7000多元。在一审法院以证据不足为由驳回后,狗主人又向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 王先生一家人都很喜欢宠物狗。今年春节后,王先生买了条“吉娃娃”宠物狗,取名“陶陶”。今年7月27日,“陶陶”突然病了,呕吐不止,高烧连日不退。王先生忙将它送到
玄武区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告王先生在这条狗经宠物医院治疗死亡后,未经检验死亡原因,就将狗尸体处理掉了,又未提供证据证实狗的死亡原因,故无法认定医院的治疗行为有无过错,以及治疗行为与狗的死亡之间有无因果关系。 因此,王先生认为是被告的误诊误治行为导致狗的死亡,证据不足。而宠物医院负责人出具的“承诺书”只是被告宠物医院单方意思表示,不是双方的约定,因此不能作为被告最终承担责任的依据。据此,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王先生的诉讼请求。宣判后,王先生向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要求撤销原判,依法改判。 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 (编辑 云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