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疏忽存款被冒领 信用社担责赔偿七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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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30日16:04 桂龙新闻网-南宁日报 | ||||||||
扶绥讯 近日,扶绥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宗存款纠纷案,储户李某得到了柳桥农村信用合作社7000元的赔款。 国营西长华侨林场在2002年至2003年度榨季甘蔗入厂后,共得款8400元,随后,厂方在结算后将该款以原告李某(西长华侨林场场长)的名义存入被告扶绥县柳桥农村信用合作社。当被告收到存款后,没有按常规及时将存折交给李某本人。后来,当原告去被告的营业
开庭审理前,法院对双方做了细致的调解工作,调解后,被告表示愿意承担相应的损失赔偿,原告也作出了一些让步。最后,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一致协议,由被告赔偿原告7000元蔗款。 (黄继武 葛世伟) 责编:谢寿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