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入登记成为证据58名民工讨薪30万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30日20:02 法制晚报 | ||||||||
本报讯58名四川籍民工,在为“康城花园”和“慧谷根园”两个小区完成装修工程后,未得到约定的30多万元劳务费而诉至法院。日前,朝阳法院判决被告单位支付拖欠的全部劳务费。 由于民工们都没有和装饰公司签订书面劳务合同,装饰公司借此坚持否认其与民工存在雇佣关系,并对58名民工提交的电话录音、工作记录一律不予认可。
为了查清案件事实,朝阳法院法官多次前往小区调查取证,向法院提供了小区施工人员办理出入证登记表,并详细介绍了办证经过。以此为证据,朝阳法院认为58名民工为装饰工程提供劳务一事属实,双方存在事实上的劳动雇佣关系,判定该公司应向58名民工支付劳动报酬。 作者:付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