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动物园巨龟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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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1日08:58 解放日报 | ||||||||
本报讯(通讯员章晨煜)无业人员马骏、钱光杰盗窃上海动物园巨龟(本报10月9日曾予报道),近日被长宁区法院一审分别判处有期徒刑2年和1年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和1500元。 今年4月,马、钱两人潜入上海动物园,偷得马来西亚巨龟两只、亚洲巨龟一只,价值人民币3900元。后两人分别在江阴路花鸟市场和铜川路水产市场,以360元的价格将三只巨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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