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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奶不正常索要营养费消协认为没有根据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1日09:11 安徽在线-安徽商报

  (记者吴水桂)订了一个月的牛奶,牛奶公司只送了13天,合肥的陈先生向牛奶公司索赔,认为孩子没喝到牛奶,营养受到影响,要求牛奶公司赔偿孩子营养损失补偿费、电话费共500元。

  昨天,家住合肥市梁园路的陈先生向本报热线投诉,说他为孩子订了一个月的牛奶,可是今年11月5日,他准备给孩子拿牛奶时发现当天牛奶没有送来,以后连续几天都没有拿到
牛奶,直到11月11日,供奶才恢复正常。但是11月20日,牛奶又中断了供应。陈先生气愤地说:“一个月就30天,一大半时间没收到牛奶。”据陈先生介绍,他多次与牛奶公司联系,牛奶公司说供奶中断是因为送奶工生病了,并答应给陈先生补送牛奶。但陈先生认为牛奶公司不应以送奶工生病就随便中断订户的牛奶,陈先生对牛奶公司提出的补偿方式很不满意。他说,儿子每天早上都要喝一瓶牛奶,这已成了生活习惯,因中断喝牛奶,儿子几天吃不下东西,营养受到影响。为了牛奶,他数次打电话与牛奶公司联系,因此,他提出要牛奶公司补偿儿子营养费和电话联系费共500元。但他的要求没有得到牛奶公司同意。

  记者昨日与牛奶公司取得联系,牛奶公司表示,第一次中断送奶是因送奶工生病了,第二次中断送奶是因更换了送奶工。记者就此事向合肥市消费者协会咨询得知,牛奶公司因自己原因中断陈先生订购的牛奶,应同陈先生协商并作出不低于未送牛奶价值的补偿;陈先生提出孩子营养损失补偿的要求并没有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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