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兰屯市一金融蛀虫3年套取国贷145万余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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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1日10:57 新华网 | ||||||||
近日,扎兰屯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工商银行扎兰屯市支行房地产信贷部原副主任丁某因挪用百万元公款被判有期徒刑13年。 犯罪嫌疑人丁某自2001年3月到2004年2月任工商银行扎兰屯市支行分理处副主任、房地产信贷部副主任期间,冒用他人姓名、虚构他人姓名、隐瞒真相、骗取有关审批人审批,在无任何财产抵押的情况下,共计骗取国家住房贷款和消费贷款31笔,合计人民币145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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