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演示打人现场录像带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2日01:04 法制晚报 | ||||||||
王伯昭状告怀柔公安分局一案开庭 本报讯今天上午8时30分,著名艺人王伯昭状告北京市公安局怀柔分局一案在怀柔法院开庭。王伯昭的好友王女士准时来到法院旁听。王女士说:“王伯昭正在平谷拍戏,赶不过来,但对案件的审理非常关注。”
王伯昭的代理律师在起诉状中称,由于公安机关没有对现场勘验,没有先行保存王伯昭被打时的母带,导致证据缺失。此外对打人事件作出不予处理的决定,也是不正确的行政行为。 怀柔分局两名民警作为代理人参加了庭审。他们首先宣读了10月18日对“打人事件”作出的不予处理的决定,接着宣读了剧组数个工作人员的证人证言,证明王伯昭被打是剧情需要,张、谢两人与王没有矛盾。代理人称,民警对当时现场的处理也是依法进行的。 庭审中,怀柔分局宣读了对张卫健的询问笔录。王伯昭的代理律师提出两点疑问:一是记录人代讯问人签字不合法,二是民警在事发5天后才作笔录,所以不可信。此外张卫健在询问笔录中称“打得有点真”,而不是像公安机关说的“逼真”,证明他已经承认是真的打人了。 怀柔分局出示了“打人事件”的现场录像带,但王伯昭的代理律师认为,录像带是经过剪辑的,不是原始母带。 截至记者发稿时,庭审还在进行。 案情回放 今年9月份,在怀柔拍摄电视剧《小鱼儿与花无缺》的过程中,王伯昭认为张卫健、谢霆锋假戏真作,故意殴打了他,致使其多处受伤。 10月18日,派出所对张、谢两人作出了不予处理的行政决定。 王伯昭提起行政复议。怀柔分局维持了杨宋派出所作的决定。 王伯昭起诉要求怀柔分局重新做出具体行政行为。 作者:杨京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