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打记者将做法医鉴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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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2日01:58 新京报 | ||||||||
指认出有巴士公司人员在打人现场;专家呼吁立法保护记者人身安全 本报讯(记者张剑锋公冶祥波)前日和昨日下午,本报记者汪城按警方要求两次指认相关人员,但未从中发现行凶者。今日,汪城将进行法医鉴定。 11月29日中午12时10分左右,昌平区环湖路九龙口西侧,一辆巴士旅游车翻入沟中,
前日下午和昨日下午,在昌平派出所,汪城两次共指认了14名相关人员,发现有数名巴士公司人员在打人现场,但未能从中找到行凶者。昌平警方表示,他们将继续全力调查此案。 今日上午,汪城要按照医院要求,再次前往昌平中医院复查伤情,并要按有关程序做法医鉴定。 昨天下午,当记者再次致电巴士公司总经理龚绍清时,他当即表示:拒绝在电话中谈论此事。 昨晚,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副院长、舆论研究所所长喻国明教授对此表示,记者被打表面上看来是负面现象,但从另外一个角度也表说明了媒体尽职尽责。 喻国明认为,记者因正常采访而被打,打人者侵害的实际上是双重权利,不仅侵害了记者作为自然人的人身权,而且还在一定程度上意味着对公众知情权和社会知情权的粗暴践踏,也是对社会公共利益的伤害,因此对新闻采访权亟须从法律上加以明确的保护,保护媒体的采访权和记者执业的人身安全,已是当务之急。报料线索一经采纳,奖金至少百元,还将进行线索评奖,奖金最高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