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款被劫走 邮局判无责、贪污巨款 父女俩同获重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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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2日02:14 北京娱乐信报 | ||||||||
信报讯(记者彭信琼通讯员萧萧)取汇款还没迈出邮局大门5000元就被歹徒抢走。日前市一中院作出了终审判决驳回了吴、兰两位老人要求邮局承担赔偿责任的诉讼请求。理由是取款后保管义务即移转给取款人,邮局对该款没有控制权。吴、兰两人的汇款被犯罪分子抢走,邮局不应承担责任。 贪污巨款父女俩同获重刑
信报讯(记者郭志霞)3年之内贪污、挪用公款共计2100多万元,昨天,中国邮电器材北京公司总经理王立山被市二中院以贪污罪、挪用公款罪两罪并罚分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女儿王红宇获有期徒刑11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