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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岁男孩编造超市有炸弹恐怖信息 被判一年半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2日03:44 东方网

东方网12月2日消息:杨陈华恳求审判长再念一遍判决,确认后,这名年仅19岁的男孩痛哭不止。

昨日上午,因编造易初莲花超市有炸弹的恐怖信息,通州法院判处杨陈华一年六个月的有期徒刑。

昨日,走上法庭的杨陈华看上去很紧张,呼吸明显加重。由于没有聘请律师,昨日的庭审中,杨陈华为自己进行了辩护。

在最后陈述阶段,杨陈华止不住哭了起来。他说,母亲得了晚期癌症,担心见不到母亲了,希望法官再给他一次机会。

庭审在半个小时后结束,通州法院作出判决,杨陈华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成立,鉴于没有造成严重后果,认罪态度较好,从轻判处。

杨陈华的姨夫王登鹏在得知外甥被判刑的消息后,感到非常意外。“一年半,一年半……有些多了!”

王登鹏表示,至于是否上诉还要与杨陈华的父母商量后再定。

 
 
 
作者:选稿:钱程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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