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3天不兑现两万付四万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2日03:48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昨日施行,双流劳动监察中队受理首例加倍追讨工钱的投诉

  见习记者江俊熊德壮本报记者沈伟宋元东摄影谢辉昨日施行的《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引起了广大民工朋友极大的关注。昨日,本报开通热线后,众多民工打进本报热线咨询该如
何维护自身权益,讲述自己讨薪的艰辛过程。昨日,接到反映后,本报记者兵分三路,随同民工现场追讨工钱。

  案例一监察表态3天不付钱就加倍赔!

  据安岳来蓉的民工蔡尚阳介绍,今年9月6日,他们15名民工被名叫舒涣银的包工头叫到位于双流县九江镇渔剑村一建筑工地干活。按照蔡尚阳和直接承包商舒涣银签订的《协议》约定,工程总造价为两万元左右。工程于9月6日开工,11月10日工程如期竣工。按照双方约定,乙方(蔡尚阳)完成屋面地体工程后,舒涣银应该支付全部工程款。但工程完工后,15名工人找到舒涣银要工钱时,舒涣银却自工程竣工后一直无法联系。蔡尚阳等称,他们在协议中早已明确约定“整体工程款均由投资商支付给乙方”。蔡尚阳等认为,舒涣银无法联系,老板江登文应该支付被拖欠工钱。然而江登文却要求蔡尚阳等必须找到包工头舒涣银才肯付钱。

  昨日下午,记者接到投诉后,立即和蔡尚阳等民工来到双流县劳动与社会保障局。此事立即引起该局劳动监察中队副中队长孟开贵的高度重视。监察中队执法人员当即会同双流县建设局基建科两名负责人赶赴工地现场。在现场,执法人员发现,整个工程的确早已竣工,但老板江登文并没有在工地。孟开贵反复与江登文联系,但均告失败。

  昨日下午5时,蔡尚阳等15名民工正式向双流县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中队投诉,要求江登文3日内全部支付拖欠的15名民工的两万元工资。若逾期不支付,则要求劳动监察部门责令江登文按照新的《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相关规定,加倍赔偿所欠15名民工的工资,即4万元。

  孟开贵明确表示,如果老板不在劳动部门规定的期限内支付民工的两万元工资,劳动监察部门将按照新的《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执行,坚决维护民工合法权益。昨日,双流劳动与社会保障局正式受理了蔡尚阳等的投诉请求。

  案例二工头耍横我不认识你!?

  20多名民工遭遇欠薪一年之久,至今还有两万余元工资仍未结清。昨日,接到反映后,记者随同4名民工代表上门讨薪。

  据民工代表陈正康称,他去年在红牌楼九峰汽配城工地做工近半年,除领了些微薄的生活费外,还有3000多元工资至今没能领到,与他一样,还有20多名民工也没领到工资。

  据了解,这些民工是由工人宋学时召集来的,他们在包工头唐利手中获得一个混凝土工程。由宋、唐两人结算工资。随后,宋学时向记者出示了一张有唐利签字的工程结算清单(复印件)。

  据宋学时讲,自己也是做工的,20多名工人是自己的亲友和老乡,都是仁寿人。从去年4月开始,20多名工人就到唐利的工地上做工,近8万元的工资唐利仅付了一部分,剩下的一拖再拖,至今仍有两万多元未付。

  工人们见唐利避而不见,打算到其上一级项目承包单位——兴达建安公司讨要工资。据工人们讲,该公司还有部分款项未支付给唐利。

  昨日,宋学时与众工友向本报反映后,记者与红牌楼街道办劳动保障所所长张仲荣及当地社区负责人,随同4名工人代表前往位于高升桥的兴达建安公司要余款,但被拒绝。

  记者随后拨通了包工头唐利的电话,对方先称自己不认识宋学时,后又改口说是宋学时还欠他1000多元钱。后来,唐利干脆挂断了电话。

  街道办劳动保障所所长张仲荣随即将此情况向武侯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反映,该大队与兴达建安公司老总尹某通话后,尹答应今日将与包工头唐利一道与民工代表协商解决此事。

  昨日,担心对方失约的民工代表到市劳动保障监察总队进行了投诉。总队一负责人表示将立案调查。

  案例三保安公司不退收据不发工资?

  昨日下午,来自茂县的谷某向本报记者反映,他原在位于西南交大附近的成都市保安总公司金牛分公司上班,前日才从该公司辞职,但该公司没有退还他所交的押金等,却强行要他将收据退回,并表示不退收据就不发工资。

  谷某向记者称,他10月15日与该公司签订了合同,并按该公司的要求交了押金、培训费等共800元。他称,培训费交了300元,但公司从未安排他培训。11月底,由于家中有事,他向该公司提出辞职。11月30日,在结算11月的工资时,公司还要从他600元工资中扣200多元服装费。同时,当他向对方提出退押金等时,对方予以拒绝,原因是没有做到3个月就辞职的,都不退押金,同时公司还要求他将收据退回。由于谷某拒绝退收据,对方表示不发工资。谷称:“如果公司不退押金和培训费等,那我做了将近一个月,到头来不是还要倒贴进去400多元?”

  随后,谷某和记者一道前往金牛区劳动与保障局进行了投诉。金牛区劳动监察大队工作人员表示,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企业不应当向员工收取押金和服装费等,现在谷某辞职,该公司应当将所收的钱退回

  。强行收回收据而不退钱,更是违法的。昨日下午4时左右,劳动监察大队工作人员受理了此投诉。

  昨日下午4时20分左右,劳动监察部门的工作人员与该公司一郑(音)姓大队长取得了联系,郑某表示将立即协调处理。随后,记者和谷某一起来到了该公司。郑某告诉记者,不可能有人会强行收回收据,也不会说不给收据就不发工资的话。郑某称,押金是服装方面的押金,由于员工辞职不能退服装,所以在员工辞职的时候,公司会将服装费从押金里扣除,剩余的才会退给员工。经核实,该公司未培训过谷某,该公司已经同意退还培训费。至于其它的情况,郑某称,要等财务核算后才知道。


 
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深圳健力宝获中超冠军
意甲德比言和
2005中国国际时装周
男人为什么喜欢车
女人与车的美丽约会
警惕房屋销售十大陷阱
北京12月新推楼盘一览
娱乐风月图鉴
刘翔自传:我是刘翔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