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头天手遭压断 厂方是否该管到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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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2日04:19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到成都打工的18岁广汉小伙张敏,上午进厂,下午就被机器压断右手。昨日下午,张敏的家人在咨询了律师后,准备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厂方承担更多的经济责任。 今年10月9日上午,张敏被介绍到武侯区金花镇一家鞋底厂工作。进厂后,当时下午,张敏被安排压鞋底。张敏说,当时,一只鞋底落在机器里面,他用手去捡,不知怎么手就被
厂方在支付了5千多元的医疗费后,认为张敏不是该厂员工,打算不再理会他。但经张敏父母多次力争,厂方又拿出了两万余元,以了结此事。 昨日下午,四川川达律师事务所律师牛建国就此事表示,鞋底厂和张敏已构成了事实劳动合同关系。他可以提起劳动争议仲裁申请,要求厂方承担更多的经济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