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多数停车点都还没寄车凭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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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2日04:49 成都日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昨日是我市《关于加强非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正式实施的第一天,市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分局对全市的非机动车寄存点的执行情况进行了大检查。结果发现,大多数寄存点均做到了明码标价的要求,但仍有一些寄存点存在超标收费的情况。此外,大多数停车点都还没有停车凭证。而在检查中,寄车点丢失车辆如何赔偿以及赔偿标准等问题也成
现场 王府井停车点还在乱收费 昨日上午10时,记者随检查人员一起来到了王府井百货门前的一自行车寄存点,此时停车点的三、四个工作人员正忙得不亦乐乎。“寄存一辆车多少钱?”一名执法员问到,“自行车2角,电动自行车4角。”收费人员指指身后的标价牌。“那自行车还分不分平车和赛车呢?”这名收费员回答:“不分了,都一样的。” 可是,当执法员向来此取车的市民了解实际收费情况时却发现,情况并非如他们所说的那样。一名来此取车的小伙子称,上午他到这里停车时,收费员以其所停是赛车为由,向他收取了3角钱停车费。“我的电动车他也收了5角!”又一名前来取车者也当场揭发道。 检查人员当即责令收费员向这些寄车者退还了多收的钱,并向该停车点发出了新规定实施以来首份价格整改通知书,要求其管理单位春熙路街道办事处限期到有关部门接受调查处理。 问题 停车点“通病”缺乏寄车凭证 在检查中,检查人员发现,市内不少停车点均未按规定给寄车人寄车凭证。一些停车点管理员对此的解释是,非机动车停放较频繁,特别是在上下班时,根本来不及收发停车牌。 金牛区物价局价格管理科科长罗成兴明确表示,按照新规定要求,车主寄放车辆时,停放场点应向车主出具停车凭证,考虑到该凭证目前是由各停车点自行制作的,暂时没有可以理解。但是,以不便操作为由不给寄车凭证则是错误的,在这种情况下,消费者完全可以拒付停车费。 链接 丢车赔偿标准尚不明确 在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丢车后该以何种标准赔付、赔偿标准究竟谁说了算等新问题也暴露了出来。在重点检查的五个自行车寄车点中,绝大多数地点未标明车辆赔付标准,而守车员对赔付标准的回答也模棱两可。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停车点及其管理单位都希望政府有关部门能制定一个赔偿指导性标准,以便赔偿时有法可依,维护双方利益。本报记者尹婷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