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山国税稽查实行首查责任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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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2日06:43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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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2-0206:43:56)荆楚网消息(楚天都市报)(记者黄俊华通讯员田虎吴启化郑慧)11月24日,兴山县国税稽查局某干部在领工资时发现,因执法文书有误,他被扣发岗位津贴100元。这是该局实行首查责任制以来受处罚的第三名干部。 从8月开始实施的这项制度规定,首查税官所查案件经复查,确认原税务处理决定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追究国税稽查干部的首查责任和过错,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将被扣发一定数额的岗位津贴或奖金。因首查税官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根据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或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 ||||||||